今年6月初,我校王本善老师因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住院费共一万多元,其中个人承担3000多元。通过职工互助保险又领到了1780元的保险款,这样一来大大缓解了患者的经济压力,真是疾病无情,“保险”有情。
“常州市职工重大疾病保险”是由常州市总工会面向全市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单位职工的保险,它的特点是:保险费用低,保险额度高。每月只需2元。患者住院治疗如超过4000元,超过的部分即可享受医药费20%的赔付,最高赔付可达30000元。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互助互济形式,帮助身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减轻就医过程中所需的自费药品、自付费用、营养支出、护理支出和收入减少等经济负担,增强职工医疗保障能力。目前局属学校绝大多数都已参加这个保险,许多学校的教职工患病后因参险而得益。
我校于今年6月开始为每位教职工参保。期限7个月(即每人14元),共交保费3612元。